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蒋杰 张如林)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连着百姓冷暖。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日前,宁波市检察机关出台《宁波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遇到7种情形,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具体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等等。 根据《实施细则》,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救助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本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家庭的经济状况、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因素,给予一般不超过5万元的司法救助。 据介绍,近年来,宁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职能作用,探索创新“司法救助+多元帮扶+长效帮扶”模式。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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