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矛 从9月下旬至12月底,山东省龙口市将集中开展一次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层面的“副局长现象”整治专项行动。当地市委书记就此发话:“谁往枪口撞就查谁,谁有问题就处理谁!”称之为解决干部队伍作风顽疾的重要一环。 什么是“副局长现象”?当地媒体曾在一篇文章中介绍,主要指部分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找“存在感”、耍“权威感”、玩“潜规则”、搞“假担当”、轻“规纪法”等现象。事实上,这些问题并不是“副局长”所独有,在“局长”或者其他干部身上也可能出现。然而,当地整治的对象很明确,“不包括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说“局长”等人不在整治之列,自然引发舆论关注。 龙口市整治“副局长现象”,其敏感性在于,触及的是正职与副职领导干部的职责与作用的定位问题。一般来说,在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有自己的职责和作用。正职领导干部即“一把手”,要把握原则、掌握方向,权力更大,责任更重。正因为如此,中央一再强调“一把手”的重要性。龙口市整治“副局长现象”提出,全市“副局长”群体要切实当好参谋助手,其作用当然与“一把手”的拍板决策不可相提并论。就作风建设而言,“局长”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班子成员,带好整个队伍。“副局长”出了问题,“局长”也不能置身事外。 不能否认,在某些单位存在“能力倒挂”现象,主要领导的能力弱于副职领导,上级领导的水平低于下级干部。这是某些领导班子“不团结”的重要原因。在有的单位,副职领导干部为人好、能力强,在群众中的威信超过正职领导干部。在这种情况下,大度的正职会顾全大局,重视发挥副职的作用。而某些正职干部“能力小、脾气大”,以为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对副职予以打压和排挤。副职干部往往陷入“两难境地”:工作第一,可能得罪人;顾及他人的情绪,工作就会受影响。 龙口市整治“副局长现象”的起因,是个别“副局长”存在作风不纯问题,有的甚至沦为徇私枉法的“糊涂蛋”。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整顿是必须的,但整顿作风,要用系统的观点、联系的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如果孤立地看问题,就会陷入简单化的泥潭,走偏了路。对干部的管理教育是一门学问,有其规律性。副局长犯了事就整治“副局长现象”,那么,以后科长、科员出了错,是否还要整治“科长现象”“科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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