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川 奉化区大堰镇针对大量人口外迁、村庄“空心化”日益严重的现状,从今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村域整治”“整镇重整”行动,推动偏远自然村人口下山进镇,在提升城镇人口集聚的同时,实行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宅还田(11月2日《宁波日报》)。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地农村面貌普遍有了很大改观。一些原本默默无闻甚至“脏乱差”的乡村,通过引进产业、整治环境,自身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实力和颜值持续提升,蜕变成令人刮目相看的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但也有一些地方,特别是山区农村,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没落”了。这些地方往往地处偏僻,资源匮乏,先天条件不足,虽说已经摆脱贫困,但生产生活条件与其他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当地大部分新生代因此而选择去乡镇所在地及县城安家,留下的多为老年人。笔者喜欢在双休日驾车四处走走看看,常见一些村落人去楼空,有的甚至墙倒柱倾,一片破败景象,令人唏嘘。 以大堰镇为例,该镇户籍人口约2.5万人,实际居住人口不到6000人,其中70岁以上老年人占七成以上。据镇政府摸底调查,全镇目前有10个自然村没有一户住户,有30个自然村住户在10户以下。不少村庄只剩下一间间空置破旧的房子,“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类似情形绝非个例,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 对此,很多地方显然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对之策,对部分村庄“空心化”现象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任由其自生自灭。如长此以往,极易加剧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并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影响共同富裕和农村现代化。 通过主动介入,加强村域整治,引导村民下山或离开原居住地,到中心村或靠近城镇地安家落户,进而对置换出来的农舍和土地重新进行规划利用,或不失为破解部分村庄“空心化”困境的一条有效路径。 这么做,不仅有利于推进城镇化,从根本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让他们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现代生活和公共服务,而且相对集约化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有利于减少无效投入,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此举有利于整合利用农舍和土地资源,盘活“沉睡资产”。比如,大堰镇计划在三年内拆除70个无人或少人居住的自然村,预计总共可拆出1024亩建设用地,拟用来再开发、再利用。 实施“空心化”村庄整治,无论对于社会、集体还是个人,可谓善莫大焉。但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很多困难。除了要解决安置用地、补偿和建设资金等大量现实问题外,转变村民思想观念的任务尤显艰巨。重土安迁的传统,以及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很难让那些上了年纪的村民轻易离开故土。引导鼓励村民到中心村或城镇居住,既需要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更要有一整套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政策举措。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无疑是对地方党委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如何面对和解决部分村庄“空心化”现象,是推进全面现代化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大堰镇敢于直面现实,通过实施“村域整治”“整镇重整”,积极寻求破解之策,体现了一种责任、勇气和担当。有理由相信,其探索形成的做法和经验,必将为其他地区此类问题的解决,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好的示范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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