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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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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里的“这把火” 网友直呼“受不了”

如何遏制秸秆焚烧?江北经验被点赞


高桥镇幸福路和新丰路交叉口东南侧空地的垃圾和秸秆正在燃烧。
(廖业强 摄)

馨悦家园东面农田的秸秆被人点燃。(邱韵 摄)

    

    

    

    

    

    

    碧水蓝天,层林尽染……然而,让人无比遗憾的是这番秋日美景却因为滚滚“黑烟”颜值大减。近期,在我市近郊不少区域迎来秸秆焚烧高峰。有些村民甚至还随带焚烧生活与建筑垃圾。

    面对身边时常冒起的呛人浓烟与异味,众多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投诉,并直呼“受不了”。

    

    网民主题投诉已逾百次 海曙高桥区域沦为重灾区

    

    

    

    秋日里的这把火已严重影响周边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相关投诉频现网络。

    入秋以来,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有关秸秆焚烧的网民主题投诉已逾百次,而吐槽已有600余条。其中,海曙区占了三分之一以上,具体点位涉及集士港幼儿园、高桥幸福路、高桥文体中心、高桥商会大厦、高桥印象城、高桥中学公交站、银亿朗境、芦港村、罗曼风情、印悦里、华堂嘉园、锦源里等周边地带,甚至是绿地。尤其是高桥区域,沦为焚烧投诉的重灾区。

    网友“heiba-123456”:这么明目张胆地焚烧吗?高桥商会大厦周边乌烟瘴气。

    编号为“7822408”的网友:白天烧晚上烧,高桥镇幸福路新浦路一带浓烟弥漫,旁边都是居民区还有小学。

    网友“Kinging”:下班回家路过海曙印象城购物中心时,总能闻到异味。

    编号为“7817125”的网友:集士港村周边、幼儿园附近有人点火焚烧秸秆,经常是几个小时甚至整天!

    网友“您好您好您好”:古林镇薛家南路和育华路交叉口的田地里,经常有薛家村农民焚烧垃圾,污染空气。

    多名网友:居民区烟雾缭绕,夜间无法入睡;眼睛、鼻子难受;开车在南环高架上时,车辆系统显示“外部空气质量不佳”而自动关闭了车窗……

    根据网友投诉,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海曙高桥镇幸福路和新丰路交叉口东南侧、鄞州区首南街道馨悦家园东面等多个点位,并亲历了露天焚烧秸秆甚至垃圾时刺鼻呛人的浓烟。

    

    秸秆焚烧投诉三大特点 部门处置困难重重

    

    

    

    综合平台上的网友反映,秸秆焚烧投诉呈现三大特点:

    首先,突发性强。不少网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向属地相关部门投诉后,其回复为“已长期安排专人负责焚烧问题的现场处置,但由于焚烧行为的突发性强,管控难度太大”。

    其次,责任人难以确定。多个部门在回复中要求网友发现焚烧后第一时间电话投诉,但实际情况是即使第一时间投诉了,而且有关部门立即前往现场查看,也很难发现焚烧者,于是,现场能做的只是“将火扑灭”。而且,不少执法队员走访附近群众后也很难了解到焚烧者的信息。

    第三,相关监管与处置环节亟待完善,且相关部门尚未形成合力。

    网友“woyongyou2001”反映,通途路东往西方向的高桥中学公交车站至新宅公交车站沿途农田,17时至19时左右,不时有人焚烧稻草,空气刺鼻,烟雾严重。此问题先是在10月13日通过81890多次反映。但高桥镇87113312的来电反馈,城管中队现场核实后未发现有燃烧情况,要求市民下次发现后可第一时间拨打高桥城管中队电话87008862。此后,网友又多日发现焚烧情况,并多次拨打高桥镇提示的投诉电话87008862,但不是打不通就是无人接听,无法做到第一时间举报。

    此外,对于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的秸秆焚烧问题,多数区(县、市)目前还是由单个政府或部门介入处理,或是街道、乡镇,或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然后作出回复。相关合力尚未形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2016年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牧业活动中秸秆的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非能源利用性质的农业秸秆焚烧行为的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该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一条还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但上述相关法规的落实目前仍有待进一步努力。

    

    提高秸秆的利用率 宁波从未止步

    

    

    

    那么,能否从源头上有效引导农民主动减少秸秆焚烧行为?令人欣慰并欣喜的是,宁波在此从未止步。11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就此作出了如下回复:

    我市从2016年起就有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持续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首先,市级财政扶持力度大幅度增加。2016-2021年,财政扶持资金在100万元-250万元之间,2022年增加到1155万元。新增中央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全量化利用重点县创建资金,2021年为185万元,2022年为368万元。

    其次,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离田利用率逐年稳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从2015年的88.70%提高到2021年的96.97%。秸秆离田利用率从2014年的不到10%上升到2021年的19%。

    再次,离田、收储和产业化利用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共有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18家,30家合作社(公司)购买61台打捆机建立了打捆队伍,按一台打捆机一年保守作业1000亩,全市能保证6.1万亩的打捆离田面积。引导形成了秸秆纤维原料化利用和秸秆包膜全混合日粮饲料化利用的两家大型企业,年利用量3万吨左右。引导形成了稻草覆盖雷笋肥料化利用的特色优势企业,年利用量5000吨左右。

    最后,国家级重点县创建初建成效。2021年完成了奉化国家秸秆全量化利用重点县创建任务,奉化区秸秆收储能力达1.5万吨,离田利用主体的利用能力逾3万吨。新培育了秸秆收贮中介组织3家,拥有各类打捆机11台,新增秸秆存放钢架大棚2150平方米,编制了《宁波市奉化区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规划2021-2025》。2022年余姚国家级重点县创建扎实推进。

    

    初步形成秸秆焚烧治理机制 “江北经验”被网友点赞

    

    

    

    在网友帖文中,江北区完成秸秆焚烧治理“一件事”的集成改革被点赞。为此,近日记者专程走访有关部门。

    疏堵结合,才能不断推动治理成效一路向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北区根据政府部门在监管中遇到的难题,整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及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的力量,推出了这一秸秆焚烧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联合整治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取得较好效果。今年1月至10月,江北区基层治理四平台共记录并及时干预露天焚烧行为1338起,有效保障了“江北蓝”的持续提升。

    目前,江北区治理秸秆、垃圾焚烧现象的机制已具备以下特点:

    1.智能化。依托中国铁塔高空瞭望平台,利用高清摄像和热成像实时采集烟、火信息,通过机器学习、智能图像识别算法软件,或热能分布和温度分析,实现早期烟、火报警的全天候预警。

    2.重点涉农区域全域覆盖。全区设置8个高空瞭望点位90个预置位,覆盖江北区重点涉农区域,实现全域精准定位。

    3.一键直达。依托铁塔平台捕获烟、火事件,准确定位到具体的街道(镇)、村(社区),自动生成报警,并将事件定位、图片信息通过E宁波推送至基层治理四平台,再由平台将信息发送至网格长手机端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智能发现与基层治理网格有机结合,同时深度融合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实现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实现基层治理网格与部门监管力量的有机结合。

    4.初步建立处理机制。基层治理四平台根据各街道(镇)对事件的响应时效、办结时间、同区域多频次发生程度等,进行数据自动统计分析、定期通报、考评奖惩,并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排名。同时,还定期开展统计分析,对高发区域、敏感区域和群众信访重点区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

    据悉,下一步江北区还将重点做好三方面提升工作:

    1.江北区各街道(镇)加强基层网格力量的管理,加大禁烧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露天焚烧多发区域、多发时段的巡查和疏导,落实专人做好重点区块(农田)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切实减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现象,落实禁烧的主体责任。

    2.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案释法,改变群众对垃圾、秸秆焚烧的传统观念、习惯做法,提升环境治理成效。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水稻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加大露天禁烧执法力度。

    3.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信息化系统,将高空瞭望系统发现的焚烧点及时发送到各街道(镇),对网格员未赴现场及时处置或没有反馈处置情况,导致工作无法形成闭环的进行通报批评,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廖业强 邱韵 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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