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意见》实施当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全国首例终身禁业判决。随后,甘肃、江苏等地也陆续判决终身禁业“第一案”。终身禁业指终身禁止犯罪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职业和职务之便进行犯罪(12月6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教师性侵学生等违法事件频发,严重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和声誉,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极大伤害,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基于此,最高法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规要求,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禁业”。特别是,新规实施仅20多天,多地已陆续判决终身禁业“第一案”,至少有12名被告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其中多为在校或校外培训机构教师。 不可否认,过去,一些有性侵犯罪前科的教师,重回教师队伍再次犯案并非个例。比如,1990年在福建德化县上涌中心小学任教的赖礼坻,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刑满释放后,他持中专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应聘并被录用。2012年,其因涉嫌猥亵女童而再次被捕入狱。可见,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如果继续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工作,其重犯的可能性极大。 基于此,自2021年开始,上海检察机关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以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同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上线运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系统,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帮助相关单位提高人员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特别是,今年4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增加入职查询制度,预防学校发生对未成年女性的性骚扰、性侵害。 多起终身禁业“第一案”警示,应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第一线”。首先,应提高教师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执行力,对于有性骚扰、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前科的教师,建立从业禁止制度,防止其再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同时,规范办学,加强学校的管理,在师资上要严把教师入口关,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不能让道德品质败坏的人混入教师队伍。有关部门应举一反三,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专项大检查,清理排查所有教职工、临聘人员,对有劣迹、不良习气人员予以清除、调离教育教学队伍,净化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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