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峰)“你们播种下‘良法’的种子,浇灌汗水,耕耘四季,绽放出‘善治’的花蕾。摘下一朵送给你们,谢谢……”7日下午,宁波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举行,叶新火等10人被授予宁波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马广柱等25人被授予宁波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提名奖。市委副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钟关华,印黎晴、王顺大、高庆丰及陈志君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奖。 经过推荐、审核初选、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叶新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励倩、宁波大学法学院何跃军、宁波市司法局林坚东、余姚市公安局房敏杰、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鑫、宁波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洪亮、鄞州区东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潘明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潘国悦、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蔡祖红被授予宁波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据悉,活动由中共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司法局主办,旨在通过大力宣传在立法、执法、司法、监察、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人物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助力加快打造法治宁波建设升级版。 作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近年来,我市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把建设法治宁波摆在突出位置,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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