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2009年12月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公布,根据2016年1月1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修正)。 二、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年5月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公布)。 三、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2009年12月8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2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修正)。 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1年5月3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公布)。 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镇行政执法权限的决定(2013年1月1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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