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洲 近日,四川绵阳。13岁儿子体育考试只考了18分,父亲生气后用武士刀吓唬孩子,不料发生意外刺伤儿子,最终孩子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离开人世。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2月8日上游新闻)。 “一天不打上房揭瓦”,对于不听话或偶尔犯错的孩子,许多父母是非打即骂。因为不少家长对这种惩戒方式大加赞赏,认为既惩罚了孩子的不良行为,又痛醒了孩子的羞耻心,可谓一举两得。殊不知,父母打孩子,是一种虐待未成年人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未成年人。”“棍棒教育”实质是家庭暴力,13岁儿子考差死在父亲武士刀下,就是“棍棒教育”引发的家庭悲剧。 孩子调皮不听话,或者学习成绩差,怎么处理最恰当?这或许是所有家长头疼的问题。不管不骂不行,可打骂更不行。然而,据广州市妇联此前发布的《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显示,只有37.5%的被访者认为,家长或其他亲戚长辈打骂小孩属于家庭暴力行为。由此表明,家长对未成年子女实施的家庭暴力,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很多人仍然认为,家长打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殊不知,家长实施“棍棒教育”,是对孩子人格尊严的极不尊重,容易造成强烈的逆反心理,使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模仿性强,可塑性也比较强。这时候,家长应采取循循诱导、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依托学校和社会的齐抓共管,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果采取打骂等激进的管教办法,非但达不到让孩子改掉恶习的目的,反而对孩子未来的身心、人格、情绪发展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 问题是,对于打骂孩子这种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法律显得很无奈,目前仅停留在这种做法是否妥当、是否值得效仿的讨论和争议层面上。比如,之前发生的“虎妈”“狼爸”等事件,人们只关注该不该学他们,而忽略了他们的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伤害,更没有考虑到拿法律的标尺去衡量,以至于“虎妈”“狼爸”等“名人”层出不穷,虐待子女的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受虐待的未成年人也得不到应有的救助与保护。 这起悲剧虽属意外,但不可否认,“棍棒教育”是罪魁祸首。换言之,必须给“棍棒教育”套上法治缰绳。当父母的“狼性”挣脱亲情的束缚,当家庭教育开始蔑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权利,敬畏法律,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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