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不用再飞线充电,现在安全多了!”日前,江北区孔浦街道白杨小区的楼道口多了一排“安全屋”,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这里统一充电,安全又整洁,居民们称赞不已(2月28日《宁波晚报》)。 在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口、架空层里充电是常见现象,“飞线充电”也司空见惯,不但有碍观瞻,而且对居民和车辆进出造成不小的麻烦,从消防要求来衡量,更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于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飞线”充电等现象,居民要求整改的呼声一直很强烈。 早在2020年7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就已实施。也就是说,治理“飞线充电”等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有的。问题在于,如果按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当避免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充电”,而像白杨小区那样的许多老旧小区,恰恰缺乏“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这种情况下,要电动自行车车主做到“依法充电”,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建起“安全屋”,电动自行车有了“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既解决了车主的充电困扰,方便随时充电,也消除了安全隐患,减少了居民之间因充电问题带来的矛盾。车主没有了后顾之忧,谁还愿意冒着风险去架设“空中飞线”充电呢? 有道是堵不如疏。解决老旧小区的民生问题,就应该顺应民意、实事实办。一方面,多倾听居民诉求,从完善硬件条件入手,多渠道筹集资金,为问题的根治铺平道路,不断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不断引导居民养成安全充电、文明行事的好习惯,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推进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让居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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