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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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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后应做到“图是”

    

    

    戴 宇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网友戎先生近日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慈溪市浒山街道江樾潮启小区建设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售楼处沙盘显示楼顶是绿化,实际却疑似安装光伏设施,而且小区大门也和沙盘宣传展示不同,希望开发商按宣传图建设。

    由于现在的商品房采用的是预售制度,所以消费者在购房时,普遍是通过楼盘沙盘、宣传册、样板房等途径去了解项目的规划、布局及配套,最终决定购买与否。从某种程度而言,一个个沙盘、一张张漂亮精致的规划图,不仅仅是为了博取购房人的眼球,同时也是每一个开发商商誉、信用的背书。

    在商品房买卖中,沙盘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包括沙盘中显示的道路、绿化、楼体外饰和总体布局等内容。

    对于房子这样的特殊商品而言,它的背后承载了每一个购房者对于未来生活的众多预期。这其中买得舒心、住得舒适是最基本的购买预期。“货不对板”的背后其实就是开发商夸大了宣传,改变了规划,事先不说明,事后又不解释,最终兑现不了承诺。它一方面是开发商没有做到图示,而另一方面也是消费者没有享受到开发商承诺的“图是”。

    图示和图是本应是规划和现实之间一张对应画,不应该被画偏,草图再美也需终稿展现。因此,对于开发商而言,图示后要做到“图是”,既是自约,更是要约。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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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