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客户郭某某前来邮储银行宁波分行某网点申请开立一张银行卡,陪同人员另有一男一女。当工作人员询问其开卡用途时,客户无法直面回答反倒转问陪同人员,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随后,工作人员向客户解释,开卡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需要本人回答,同时需要提供相关居住地址和职业证明。客户表示刚来宁波上班不久,对本地情况还未了解,然而经工作人员查询显示,该客户已在宁波缴纳过社保,并非所谓的刚来不久。工作人员继续询问相关情况,此时陪同人员情绪激动,对于开卡询问这么多问题表示反感。鉴于陪同人员行为可疑,工作人员随即告知客户银行卡要本人自己使用,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客户最后决定放弃开卡。 邮储银行宁波分行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切勿将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侥幸心理不可有,切勿以身试法,要切实提升金融安全知识素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孙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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