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学兵代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唐学兵代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