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近日,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被掌掴后还手,遭警方认定成“互殴”,引发网友一片质疑。该案之所以引起广大网友评论“炸锅”,关键在于警方给予该案性质的认定——互殴。很多网友认为,被打了才还手,不能认定为“互殴”,只是正当防卫(5月8日《潇湘晨报》)。 针对这起“掌掴还手”事件,警方认定属于“互殴”,广大网友却产生强烈质疑,纷纷反问“挨了打不能还手?还手了还要被罚款?”并认为应属于正当防卫,应依法处罚先动手者,不该处罚还手女子。显然,在这起案件里,警方与网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因判定标准和处罚依据的分歧,引起了巨大的舆论风波。而且,连一些法学教授、律师等,对该起案件的“互殴”定性,也观点相左,更遑论普通人了。 本案的情节并不复杂,诱因是“熊孩子”吵闹、踢椅背等不良行为,家长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在被指责后率先辱骂他人,再到直接动手打人。可见,错不在还手的女子,而是家长先动手,挑起了事端。普通人遇到此事,要么任由对方殴打、报警处理,要么还手抗击,无论哪个选择,都是被动一方,也是受害者,不该承担“互殴”的法律责任。这既是民间朴素的是非观,也是人心所向。 毕竟,在遇到此类突发事件时,当事人遭到殴打攻击,身体和心理均蒙受巨大冲击,情绪波动很大,很难心平气和做理性分析,加上内心恐惧,更无法预测事件走向,还手乃是本能反应,也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前几年发生的“昆山龙哥被反杀”事件,就是典型案例,最终也是在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下,使得案件的定性发生变化,受害者的正当防卫权利得以彰显。 宽容反击者,是社会大众的共同态度,折射对抗击非法侵害的强烈倾向。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里,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运行的秩序底线,也是社会大众所期盼与支持的基本原则,公民在遇到非法侵害时,拥有保护自身安全的权利。因此,法律支持民众正当防卫,乃是鼓励抗击非法侵害行为,及时制止恶行,那么,在具体执法、判决等司法环节,也应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行为做精准判定。 此类案件虽然事不大,却是经常发生的行为,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亲身遭遇,所以涉及大众切身利益,确实有必要做详尽的探讨。同时,通过对这起典型案例的探讨,也有利于推动司法机构判定工作的规范化、细致化、精准化,从而依法维护民众的合法权利,切实履行打击犯罪、遏制非法侵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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