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公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3年05月25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报名参加集古路(古林段)拓宽征拆项目公开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保障集古路(古林段)拓宽项目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该项目的房屋征拆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拆评估内容

    集古路(古林段)拓宽项目涉及的征拆范围内被征拆房屋、装修、附属物、附属设施、旧房拆除费用(含零星工程施工)、停产停业损失和临时安置费等。该项目涉及俞家村、郭夏村部分民宅与周边非住宅,被征拆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7300平方米。

    二、报名条件

    (一)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法定评估资格,并列入2023年度本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

    (二)评估机构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带身份证原件);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证书;

    (六)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按照评估机构申报条件对报名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二)由海曙区古林镇项目所涉及村召开由被征拆人代表参加的会议,在报名的评估机构中确定一家中选评估机构,并形成结果;如未能在会上选定评估机构的,采用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三)测绘单位由中选的评估机构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

    五、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下发<实施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建发〔2015〕75号)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曙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海政发[2018]12号)等文件规定。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古栎路7号古林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105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2827620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