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佳 通讯员王舜毕)昨天是第十五个世界海洋日。当天上午,宁波海事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宁波海事法院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通报(2020—2022年)》(以下简称“白皮书”)。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负责浙江海洋生态环境司法审判的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海洋生态环境案件171件。其中,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较为集中,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倾倒建筑泥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采砂等。 据介绍,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涉及刑事犯罪占比高,109件案件中97件案件的侵权行为人被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法官释法说理后,近九成侵权行为人同意调解,愿意拿出钱作为海洋生态修复赔偿基金。 随着海运经济迅猛发展,船舶碰撞后漏油引发的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系列案件也日益引发关注。这类案件标的额均较大,且具有集聚的特点,该院审理的因“宁大10”轮沉没漏油引发的清防污费用索赔纠纷共7件,标的额7600余万元。 锚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目标,宁波海事法院作为全国首家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法院,目前已形成沿海市级检察院提起公诉、海事法院集中审理的海事刑事审判机制。该院通过与浙江海事局、浙江海警局等单位建立海事司法与海事执法、海警执法协作机制,与宁波、温州、舟山等地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委托开展社区矫正调查工作机制,形成全流程全体系的联动协同,有效打击海洋环境资源类犯罪行为。同时,全力搭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平台,推动形成全省海洋及通海水域协同共治,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结合海事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机制、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评估机构名录等司法建议,并公布了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方面八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