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南 据8月5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在过去几天,一场声势浩大的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悄然开启,整治头3天就查处三类违法行为近1700起。 每次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交警部门都颇有“收获”,此次整治行动也不例外。“联合整治头3天,宁波交警已在全市范围内查处‘重点’车辆超员载客86起、非法改装300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288起”就是明证。 那么,为何交警一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就能“收获”颇丰呢?究其原因,还是心存侥幸者众。一些市民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好或者运气好,不会因违反交通法规遭遇危险。事实上,的确不是所有的交通违规行为都会引发交通事故。但我们能因此放松要求、心存侥幸吗? 显然不能。要知道,尽管不是一有交通违法行为就引发交通事故,但毕竟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如果我们心存侥幸成习惯,交通事故终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每个人都要记住,自己是自己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更要记住,心存侥幸是安全的天敌,任何时候的心存侥幸都会给自己埋下隐患。而一旦因心存侥幸引发交通事故,不但会给自己带来伤害,也会给家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唯有始终遵守交通规则,才能让自己的出行更安全,也才能让家人更放心。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