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林 江南文化是诗性文化,代表了我国区域文化的最高水准。江南美学和诗性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承者,不只是士大夫文人,还有更为广泛的创造主体,那就是江南的平民阶层;江南文化不仅仅属于书房、园林这样的文化空间,也渗入到乡村、城镇各个角落的民间舞台。 唐宋以降,中国经济文化中心南移,农商经济日益成为主体形态,江南地区也从过去如何适应中原文化转向如何推动中原文化发展的新阶段。正如《江南戏曲文化史》的作者黄文杰在书中所说,商品经济是江南众多新兴艺术形式形成、勃发的重要基石,江南城市更多地表现出与近代市民生活甚至是当代消费文化相似的特征;新兴的市民阶层与文人士大夫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成为各类社会活动的接纳者、参与者及观赏者,推动了文人士大夫代表的“高雅文化”与新兴市民代表的“通俗文化”的融会贯通。乐人逐利成为江南新兴通俗文化繁荣的重要驱动力,社会文化生活出现了商业化、通俗化和大众化的新趋势;大众开始成为社会文化的重心,以市民阶层的审美价值取向为主的平民艺术,取代了以往的宫廷贵族艺术,成为主流。杂取众艺之长,舞台歌舞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江南形成的,并成为江南文化最为动人的景观之一。 戏曲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戏曲作为一门高度综合性的艺术,综合了文学、音乐、舞蹈、雕塑、杂技等艺术形式,其基因、萌芽可以追溯到诗、歌、舞三位一体的原始艺术。黄文杰的《江南戏曲文化史》作为一部通史,阐释了上至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下至新时代的戏曲文化,分析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对戏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揭示了江南戏曲发生发展的整合性与矛盾性,文化传承的具体性和内化性,还原了江南戏曲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形态到新形态的兼收并蓄、交相融合的发展过程,构建了清晰、系统的江南戏曲文化发展谱系。同时,通过具体分析江南地区吴文化与越文化,中华文化、海外文化与江南文化,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深入阐述了影响江南戏曲文化发展的文化生态结构和重要内生动力,有利于人们整体认识南北戏曲之间异质互补特征,把握中国戏曲文化的发展全貌,使人们从波澜壮阔的艺术传承史中,深刻地认识中华文化发展的宏阔历程。 一是从历史角度看,尽管迟至两宋时期,戏曲在江南地区才诞生并日益走向成熟,却迅速成为中国艺术文化的杰出代表和社会各阶层普遍喜爱的文化消费方式。江南戏曲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广泛汲取各种艺术门类的精华,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表现手法,具有完整的表演美学特征,涌现出大量代表中华民族艺术创作最高成就的经典作品,构成了艺术家们薪火相传的赓续发展史。从宋代南戏到当代的诗化越剧,一脉相承地体现了以诗性思维为核心的文化模式。“曲”的诗歌意义始终是戏曲关注的第一位,是戏剧舞台艺术的审美核心,是最具代表性的、最能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戏剧魅力的戏剧因子。而“戏曲意境”不仅是剧作家的审美追求,也是舞台表演的审美追求。阐释江南戏曲的诗性精神文化特质,与内蕴的感情、情绪、伦理模式和思维习惯,是本书着重展开的部分,也是非常精彩的部分。 二是从内容方面看,江南戏曲容量巨大,保存了诸如越俗祭祀舞蹈、参军戏、明代传奇、清代地方戏等作品,全景式展现了江南百姓的社会生活,展现了江南精英与平民、城市与乡村对新价值的不同诉求,以及这种价值发展的生动博弈过程。从本书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戏曲传承连续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很多作品为世代累积集体创作而成,构建了一幅聚合本区域、本民族各种生存经验的文学图谱。作为地方性知识的审美形态,强化着江南百姓的思维方式、行为习俗,充实和提升着江南百姓的精神文化内涵和品质,并参与构建了江南百姓的区域身份和区域文化意识,是一部生动形象的江南“心史”。同时,江南戏曲作为江南优秀思想文化的重要载体,还反映了江南百姓对中国文化的情感认同与精神创造,由此也深刻影响了中华文化精神的构筑,成为族群文化记忆的核心内容与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从江南戏曲与江南社会的互动和影响看,本书还展示了戏剧与市场、戏剧与观众共同创造诗性文化生活的总体过程和生动细节。职业戏班是江南戏曲有效的生存方式,在早期南戏《宦门子弟错立身》中就有记录,其大规模发展始于明中后期,承担了绝大部分演出任务,并带动相关行业的消费和就业。在戏曲发展中,也存在文士豪富家班、宫廷供奉戏班等非市场性戏班,并对职业戏班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但这些戏班的戏曲资源库是职业戏班提供的,不仅与市场有着紧密和复杂的联系,后者也会以“喜新厌旧”的审美需求,在更深层次引导、制约和影响着非市场性戏班,促进其与职业戏班融合发展,共同推动戏曲艺术创新发展,实现自身的新陈代谢。 一代有一代的戏曲,任何时代艺术繁荣的标志,最重要的是看诞生了多少能代表时代的作品,以及能代表时代的作家和艺术家。江南戏曲剧种的分化与合并重组,体现了戏曲艺术发展的内在规律与开放的文化格局。展望未来,江南戏曲的传承发展,一方面,要保持好特定剧种的艺术规范与独具魅力的“剧种个性”、文化基因;另一方面,还要维护和拓展并举,尊重戏曲工作者的创造力,保持吸纳其他艺术最新和最高成就的胸怀与能力。在全面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戏曲作为“民族艺术”“传统艺术”“国家艺术”的文化定位更加明确,守正创新、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的使命任务更加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