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时评/投资旺财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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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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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腊肉上喷敌敌畏被判刑”的警示意义

    海 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11月29日新华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是常识。按说,所有食品经营者应该了解并遵循这个常识,严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然而,总有某些人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好在司法机关守护着食品安全的最后防线。

    此次两高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包括:申某富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曾某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付某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张某玉、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牛肉制品、减肥食品、米粉、腊肉4类常见食品,从不同角度反映出食品经营者行为的恶劣。

    如张某玉、张某在浙江东阳某菜市场销售腊肉,为灭虫而使用农药敌敌畏喷洒腊肉,共计销售喷洒敌敌畏的腊肉制品35公斤,销售金额2600元。从扣押的腊肉样品中检测出敌敌畏,含量为0.48mg/kg。这颠覆了很多人的认知。

    敌敌畏是众所周知的农药,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明确禁止的,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17年,世卫组织将敌敌畏列入2B类致癌物清单,用意明显。

    此次两高将该案例作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就是要警示其他食品经营者,不要再犯这种错误,否则,不但难逃刑法惩罚,如果给受害者造成损失,还面临民事赔偿。

    应该说,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健全,但仍存在百密一疏,有毒、有害食品仍未绝迹。所以,我们应从不断出现的案例特别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监管细节、织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比如,通过对市场销售食品加大抽检频次和扩大抽检覆盖面,就有望在有毒、有害食品售出前将其成功“截获”。

    2013年至2022年,司法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4.5万余件,追究刑事责任6.2万余人。这既反映出司法机关成绩突出,也说明了食品安全犯罪屡打不绝。

    司法机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自然也是守护食品安全的最后防线,其主要通过依法惩治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以产生更广泛的警示震慑,对食品安全起到守护作用。此外,食品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等,也应加大捍卫食品安全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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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