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针对宁波民生e点通上有关外卖餐饮店未上线“阳光厨房”问题的投诉,记者在“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上,随机点击了100家宁波外卖商家页面,结果令人遗憾,只有43家开通了“阳光厨房”直播功能。而且,这43家中,只有26家的后厨视频画面可以正常播放,其中又有5家,虽能正常播放视频,但摄像头被扭转了,对着的不是灶台,而是桌椅、墙面等非操作区域(12月6日《宁波日报》)。 记者为了查证没开通“阳光厨房”外卖店的情况,上周特地走访了鄞州区东部新城德厚街几十家门店,发现不少店铺的环境卫生状况堪忧。记者所见与我在东部新城银泰城副楼看到的情景大同小异。我每天要去银泰城游泳馆游泳,此地是必经之处,每次路过,都会打量门店的卫生状况,确实堪忧。故此,我打定主意:不吃外卖,也告诫亲朋少吃外卖。 没有监督,就没有制约;没有制约,商家就可能任性而为。推行“阳光厨房”的本意很明显,就是为了加强对商家后厨操作的监督。《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外卖商家要使用外卖封签对配送的食品封口,并在后厨安装视频摄像头,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未落实到位的商家,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未上线“阳光厨房”的商家只处以区区几百元罚款,这么轻的处罚能起到多大震慑作用呢?而且处罚之前,还有“责令改正”的缓冲期。如此,谁愿意在后厨安装视频摄像头,将自己的操作公之于众呢? 《条例》第十六条是这样表述的: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也就是说,商家有义务安装视频摄像头,但非强制安装。如此一来,约束力就不大,商家缺少必须执行的压力。同理,因为公开是义务,监管部门也就少了监管的积极性。 外卖行业日益发达,外卖食品的卫生安全关乎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健康,因此,有必要将开通“阳光厨房”当作一项硬性规定来执行,对违规者加大处罚力度。这有待于《条例》的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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