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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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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龄补贴”未必合理

    易其洋

    前些天,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调整了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30元/月/人;90周岁至99周岁,100元/月/人;100周岁至105周岁,1500元/月/人;106周岁至109周岁,2500元/月/人;110周岁及以上,3500元/月/人。

    消息一出,网上吵成一锅粥:活到80岁也许不难,但有多少人能活到90岁甚至100岁以上,每月领取上千元的津贴?活到110岁的又能有几人?高龄津贴岂不是“纸上画大饼”?

    对此,我所关心的是,就算“长命百岁”的大有人在,这种“按年龄补贴”的政策,也未必合理。

    年纪大了,往往疾病缠身,失去生活能力,花钱的地方更多,应该被照顾。我们的社保体系存在欠账,许多老年人没有养老金或养老金极低,他们如何养老便是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如果其子女经济也不富裕,问题就更大。政府出钱,按月给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贴,大有必要,但“按年龄补贴”的政策设计,值得商榷。

    给予老年人的补贴、津贴等,不是其劳动所得,该拿多少就拿多少,而是一种福利,用于补充他们的生活不足,或者是应对他们的特殊需求。就是说,一个人该不该拿补贴、津贴等,所依据的不应该是年龄大小,而应该是其经济状况。一个人年龄再大,如果他(包括其家庭)能够自给自足,那就不应该也不需要给予他特殊照顾;相反,一个人就算年纪再小,如果他生活艰难(不是好吃懒做所致),那就应该给予他必要的补助。

    如今,高寿的人越来越多,“人生七十古来稀”慢慢变成了“人生百岁不稀奇”。应该看到,有些老年人确实手头拮据,看病吃药,医保能报销的又不多,如果没有政策补贴,生活就会陷入困顿;而有些老年人,家境宽裕,退休金并不低,有的甚至很高,还享有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即使没有高龄津贴,一样可以“独善其身”。这时候,如果我们的补贴政策不管各人的经济状况,只是依据年龄“一刀切”,显然有失公平公正。社会政策,没有照顾到应该照顾的人,是不公平不公正;照顾了那些不需要照顾的人,也是一种不公平不公正。这跟富人年龄再大也不能租住公租房,是一个道理。

    除了企业赞助,给予老年人的补助,大头是财政拨款。财政的钱,好比一块蛋糕,怎么切才公平合理,是门大学问。我们常说,政府花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就是因为,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得用在最应该用的地方和人群身上。对于老年人的补助,如果只是按年龄区分,就会变成人人都有份(只是时间有先后),但人人都不多,降低了资金效益和政策善意。再说了,人人都有份,势必加大财政负担,经济好的时候还好,经济发展一旦“放缓”,财政一旦吃紧,往往难以兑现,重创那些真正需要照顾的人。社会福利还有个特点,就是有了、多了,叫好声一片;一旦没了、少了,就会引发激烈反对甚至社会矛盾。

    “按年龄补贴”,一是操作起来简单,搞清楚各人的经济状况多难啊,年龄则只需看一眼身份证就明了,“一刀切”就是为了简单化。二是受惯性思维影响,年纪大的人就需要特殊照顾,包括经济上的照顾。其实,有些老年人不需要社会照顾;有些老年人所需要的,只是情感上的慰藉,而不是经济上的补贴。还有就是,以前,高龄老年人少,大呼隆地照顾所有人,花得起那笔钱,步入老龄化社会了,应该照顾谁、重点照顾谁,必须分分清楚了。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发展中国家,虽然实现了全民脱贫,但“三大差距”依然不小,仍有许多人需要特殊关爱、重点照顾。近年来,各地“按年龄补贴”的政策多有所见,一些后遗症也在慢慢显现。这提醒我们,在出台政策时,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既要“一个都不落下”,又要“照顾好最该照顾的”。比如,照顾老年人,更重要的是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只是以年龄为区别,而是分门别类、精细化管理,做好对经济困难人群的重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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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