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多条抱怨辽宁本溪除雪不佳的视频分别获得数千个点赞。“今年除雪怎么这样差?”成为不少市民的共同疑问。2023年8月,本溪市主城区环卫服务以24年28亿元的价格,外包给了某公司,其中包括除运雪。当地回应称,环卫服务首年外包,还需磨合(12月26日央广网)。 当地居民抱怨除雪不佳,完全可以理解。一来,该市城区大部分道路坡多路陡且窄、车流量大,居住人口较为集中,积雪不能及时除净,既影响市民工作生活,也存在安全隐患。二来,该市花费巨款购买的包括除雪在内的外包环卫服务,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市民自然会有不满情绪。 而且,该市在花28亿元外包环卫服务的情况下,却要求沿街单位、商户等在24小时内清除门前积雪,否则将实施处罚。沿街单位、商户很难理解这种要求,该市有关部门回应称,“通知的依据没有问题,可能是措辞生硬了一些”。由于处罚并未执行,多少让商户感到宽慰。但除雪不佳需要反思。 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城市,大雪几乎是“常客”。只有及时清除主干道、辅路上的路面积雪,才能保障市民正常工作生活和安全出行。按说,该市以高额费用外包环卫服务后,除雪效率应该更高,除雪效果应当更好,但从实际来看,“除雪进度明显慢于往年”。花费巨款却“买”不来除雪效果,令人费解。 环卫服务第一年外包缺少磨合,是一种官方解释,也有一定道理。外包公司也进行了表态、检讨,体现出一种态度。但如果有关部门提前检查、监督外包公司根据除雪需要做足准备,比如配足除雪设备和环卫工人,应该不会出现“5天了没除干净雪”。 外包环卫服务是城市购买的一种公共服务,城市有关部门与外包公司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按说,外包公司在获得外包权之前,应该对该市包括除雪在内的环卫工作摸深摸透了。获得外包权之后,应该及时配足除雪设备和人员,以便更好履行合同义务。但涉事外包公司未能做到,涉嫌违约。 “马路好几天没打扫干净,咋不见追究谁的责任呢?”当地市民的这种声音对有关方面是种提醒:职能部门没有对外包公司的工作起到应有监督作用,应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外包公司获得相关的外包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除雪不佳,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有关方面在事前事后真正履职尽责,应该不会出现市民抱怨声。所以,从有关部门到外包公司,应该读懂市民为何抱怨。市民通过纳税、交费等方式,已经为包括除雪在内的环卫服务买了单,但在除雪方面没有享受到应有服务,有抱怨声是正常的。有关方面应该将市民抱怨视为督促整改的鞭子。 至于外包环卫服务后,沿街单位、商户是否还要继续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这要从当地规定和外包合同来判断。如果外包合同中载明沿街单位、商户的门前辅路也由外包公司负责环卫服务,那么沿街商户不该承担除雪等责任。但如果外包合同没有将商户门前环卫交给外包公司,商户当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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