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陈明哲等4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受理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网络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查核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将不予受理。市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到2024年1月8日止。 3.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1号楼,邮编:315066。 联系电话:0574—12380(受理时间为9:00—12:00,14:00—17:30) 联系短信:18157412380 联系网站:www.zjnb12380.gov.cn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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