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四明周刊·记忆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4年01月22日 星期一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的英文手抄本

藏了多年的英文手抄本。

    蔡能平 文/摄

    在我家,有两本英文手抄本,我藏了二十余年。对这两本手抄本,我待之如友,舍不得丢弃。甚至在妻三番五次劝我要断舍离一些旧物时,都不为所动,坚定地将这两本手抄本作为必藏旧物保存了下来。

    这两本英文手抄本,很普通。一本是会议记录本,A4纸大小,属于单位废弃的自制本,内页纸张薄而脆。不知何年,这本英文手抄本,已被我作了“技术”处理,除钻孔穿线防散架外,牛皮纸封面还被贴上了透明胶防破碎。自题的《商务英语翻译——Commercial English Translation》两行中英文书名,就这样如琥珀般被封存其中,一点未见褪色。另一本是A5纸规格笔记本,更新更完好一点,内页纸质白而绵厚,只不过封面未写书名。

    手抄本并不起眼,但内中自有“乾坤”。一页一页,一行一行,字迹虽说不上美观大方,但《商务英语翻译》整书十四章,被我一字不漏地给抄了下来。另一本相较前者,中英文字体更见圆润与整洁,足见抄写态度的虔诚与抄写质量的提高。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这是宋濂老先生《送东阳马生序》的开篇。其实,这段古文是在两本英文手抄本完成若干年后才无意中读到的。自此,我明白了手抄本的意义与价值所在。它们,已不仅仅是我自学英语的抄写本,而是我那段青春岁月、奋斗历程的实物见证,也是今后“示儿”教育的佳品。

    抄书那年,我24岁。虽已不是宋老先生嗜学的年龄段,但求职不易、经商也不易,迫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学习与知识的重要,迫使我重拾书本,加入了“自考”大军。即使在做小商人的那四年间,放算盘的桌上,也同时放着英语专业的必考书目,我一直在自学英语专业这条道上艰难地行进着。

    那时,我还是一个单身青年,家贫,城区无房,只好暂住二姐家。有一天,我在县图书馆借阅图书时,无意中看到一本《商务英语翻译》,单证、商业符号与缩略词、合同与协议,这些内容都是我以前不曾接触的,想着以后也许可以借此从事外贸工作,我就马上借回家。

    那时没有网络,我在翻阅完此书、并在新华书店查找未果后,突发奇想——把整本书抄下来。那样,图书馆的书,不就变成自己想看就看的工具书了吗?那时,二姐家的住房也不宽裕,三口之家,加上我这个“临时户”,四人就住在七八十平方米的套房里。好在二姐家读书学习的氛围很浓,我就把客厅的餐桌当成了书桌。

    记得那时已是深秋季节,外甥女忙着做作业,二姐与二姐夫也忙着看书,我忙着抄写,全家静悄悄。现在想想,那些抄写的晚上,过得很快乐,一两个小时,仿佛一会儿就过去了。抄写本,我也用得很节约,正反面都被我抄得满满当当,没有什么空白页。特别是专业词汇章节,一页纸分成两栏,密而不乱,看着也不累。有时,我抄抄停停,前前后后翻看着,觉得蛮有意思。英译汉,有直译和意译之分,讲究信达雅。多义词一下冒出来很多,如果没有英译汉配合着排列,即使整句或整段抄写下来,也会摸不着头脑。有时,抄完一段,一时理解不了,只待日后去背诵、去体会。也许是整晚抄写有些累,有时我就用钢笔与圆珠笔轮流着抄。现在回头看看,感觉有点花,假如当时用一个色调写到底,可能视觉效果更佳。

    具体用了多少天,我已不记得了,为了完成整书抄写,我往返图书馆续借了两三次,一次一个月的期限。两本抄写本,前后花了两三个月时间。“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不过,像《送东阳马生序》中描写的此类情景,那是没有的。

    现在想想,抄写的过程,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练习书法的过程,更是明志的过程。后来,我如蜗牛爬行般,考完英语大专及英语语言文学本科所有英语科目。再后来,我换了工作。我想,这几个月的抄写经历也许不无裨益。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