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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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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应走出“唯低是取”

  □张枫逸

  

  肇始于安徽的“唯低价是取”的药品招标模式,遭到社会一片“炮轰”。康恩贝董事长胡季强称,药品招标环节,价格越招越低,“以这样的价格中标,我们要么造假,要么停产。”(3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乍听上去,药企负责人抱怨药品招标价格太低,似乎有“屁股决定脑袋”为自己谋利之嫌。不过,冷静分析,药品招标“唯低价是取”的确值得商榷,陷入这种恶性循环影响的不只是药企的经济利益,更有广大公众的健康权益。

  前些年,一些地方药品采购“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直接增加了老百姓的看病成本,备受社会诟病。鉴于此,“唯低价是取”模式的提出,颇有拨乱反正的意味。从表面看,各地基本药物采购成交价屡创新低,老百姓就医用药负担不断减轻,实际上“价廉”未必“物美”,最低价中标也存在诸多隐患。

  一项调查显示:在181个厂家生产的10种中成药中,50%多的招标价低于成本,比如复方丹参片的成本已经涨到3元多,安徽的招标采购价格还是9角5分。一边是药材价格不断增长,一边是招标价格不断降低,对于这一严重违背价值规律的现象,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主动放弃,要么以次充好。

  “唯低是取”,还容易导致“中标死”。企业在招标过程中,不惜成本相互压价,中标后则陷入“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尴尬,不得不限量生产供应,或是干脆放弃。一项对全国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在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一般有500多种,而医院廉价药缺口就高达342种。招标目录上的“廉价药”,到头来却成为老百姓看得见吃不着的“熊猫药”,这显然有悖于政策制定的初衷。

  其实,药品招标“唯低是取”完全是瞄错了靶子。正如菜价高的原因不在菜农,药价高的原因也不在药厂,而在于医药代理商、销售人员、医院、医生等中间环节层层加价、雁过拔毛。要让患者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就应该拿这些中间环节开刀。比如,减少中间环节,药企直接向医院供货;实行医药分家,取消医院药价加成等。

  至于药品招标,还是应本着为公众负责的态度,在质量和价格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既防止企业无限制地压低竞标价格,也保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我国正在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统一定价定点生产试点”,有望在价格的“红线”之上,鼓励生产企业谋求更好的药品质量控制,这一做法值得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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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