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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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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个人私事“污染”公共空间

  □苑广阔

  

  “痴情男给女友道歉,‘我错了’写满太白岩梯道。”近日,重庆万州当地媒体报道,一名男子为向女友道歉,用粉笔写“我错了”写满了上千级石梯。这一消息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3月9日《重庆晚报》)

  此事经媒体报道以后,网友们各抒己见,有人觉得当事男子的行为表明他的痴情,有人认为他做事太过冲动。但笔者更愿意从“私事”与“公事”之间的关系来解读和探讨“我错了”写满景区千级台阶这件事。

  不管当事人是为了向女方显示自己忠贞不渝的爱情,还是为了表达内心的愧疚之情,我们都可以给予最大的理解。但是另一方面,这终究是男女之间的个人私事,更应该采取“个人表达”的方式。而这位当事人的做法也属于一种“个人表达”,但是这种“个人表达”实际上已经侵入到了公共空间,损害到了公共利益,属于一种“误入歧途”的个人表达。

  我们每个人都属于“社会人”,几乎每时每刻都要面对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个永恒的话题。正是为了协调人与社会的关系,我们才制定了法律,出台了规章,才有了道德文明上的要求。除了浩繁的法律规章和制度要求之外,人人都应该坚守一个道德底线,那就是不让个人私事侵害公共空间和公共利益。像重庆万州这名男子,为了向女友表达自己的爱意或者是歉意,就把“我错了”写满景区台阶,显然就是个人私事侵害公共空间的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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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