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锋 近期,国内首次汽车“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显示,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一款奔驰车型零配件总价竟是整车价12倍多。价格畸高背后,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肆意侵害,更反映了我国汽车市场长期存在的弊病。(4月14日《宁波晚报》) 奔驰全车换零件可买12辆新车,汽车零配件暴利之高可见一斑,难怪消费者会有“买得起”却“修不起”的切肤之痛。 零配件暴利的背后,生产商与4S品牌经销商的“灰色利益链”可谓如影随形。一方面,特许专业经营,使得普通维修商无法得到原件与4S经销商抗衡,没有了价格约束和竞争对手,厂商联盟起来坐地起价便顺理成章了;另一方面,条条框框的质保限制,逼得消费者只能被经销商牵着鼻子走。再加上汽车维修保养属于技术活,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对汽车构造、运行原理知之甚少,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在售后服务中只好言听计从,任由经销商“宰人没商量”。 显而易见,零配件贵得离谱,并非通过正常的市场手段谋得,而是行业垄断所致。追根溯源,根子在于经营机制、制度和监管的缺失。一者,我国汽车“生产商+经销商”的固定模式,牢牢控制了维修与配件供应的两端;二者,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正是这一制度授权的“服务垄断”,使得4S经销商疯狂攫取暴利变得“取之有道”。 诚然,制度的失灵会让监管陷入“师出无名”的境地,但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予以行政处罚。不过,需要追问的是:至今有哪个4S经销商因为维保牟取暴利而受到行政处罚?面对堂而皇之的暴利投诉不断,行业主管部门和反垄断监管部门为何“该出手时不出手”?显然,监管失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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