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晓众 昨天,市环保局公布了关于“五水共治”和打击环境犯罪一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5家,罚款总额800余万元,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破获环境犯罪案件35起,采取强制措施48人,移送起诉22人。 据了解,自去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全市已有67人因涉嫌环境犯罪被刑拘。 排放的废水中六价铬超标360多倍 超标排放3倍以上即可入刑 记者从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查获的环境犯罪案件,件件都跟“水污染”有关。 3月20日,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在鄞州区石碶街道检查时发现,一家废铅酸蓄电瓶收购点正在非法从事废铅酸蓄电瓶拆解作业。工人在拆解时,废铅酸蓄电瓶内的废酸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经检测,排放的废水中的重金属铅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目前,该拆解点的涉案当事人张某、雷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 让执法人员记忆犹新的是今年1月9日查获的一起非法小电镀排放电镀废水的案件。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既无工商也无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无证非法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也没有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电镀加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执法人员对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发现排放的废水中六价铬浓度为73.3毫克/升,而六价铬的排放标准仅为0.2毫克/升,该企业排放的废水六价铬超标了360多倍。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超标排放3倍以上即可入刑。目前此案已经移送慈溪公安局,准备起诉。 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5家(次),罚款总额800余万元;环保公安部门破获环境犯罪案件35起,采取强制措施48人,移送起诉22人。自从去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全市已有67人因涉嫌环境犯罪被刑拘。 “这些环境犯罪案中,有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的超标排放,总之,件件都是涉水案件。案件查获的多是小电镀、金属制品的发黑发蓝处理、电解抛光等非法企业为主,”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即日起公安、环保部门 将开展“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 为了推进“五水共治”行动,严肃查处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偷排漏排以及雨污不分等环境违法行为,今年3月上旬至6月中旬,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环境百日执法大检查”行动。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 重点以电镀、制革、印染、化工、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行业为重点打击行业,在各地“五水共治”确定的治污重点区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多发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工业集聚区域范围内,公安、环保联动协作,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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