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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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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实施一个多月

甬城家居市场
不再热捧“驰名商标”

  本报讯(记者 房伟)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其中增加了禁止在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新规定。

  在我市的诸多建材、家居卖场中,有相当一部分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但昨日,记者走访江东、江北部分家居卖场了解到,新《商标法》实施1个多月后,卖场或商铺内已很难找到将“中国驰名商标”作为宣传标语的情形,而对新《商标法》中的“禁令”,多数销售人员表示已经知情。

  在一家2009年即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布艺沙发专卖店,记者仔细观察了店内外广告宣传的标语、标识,仅看到了该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醒目照片和薄薄的产品宣传册。而在宣传册上,记者也没有看到“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只看到“畅销120个国家和地区”等简单的宣传用语。

  “现在有规定,不能用中国驰名商标打广告,产品包装上、店面内外都不行,否则要罚款。”该店一位女性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工商部门、厂家都向店面发出过通知,不能出现“中国驰名商标”字眼。

  而在多家同样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油漆、瓷砖等专卖店店铺内,记者同样没有发现在店铺内悬挂中国驰名商标广告语,或在产品上打出中国驰名商标标志的现象。在一家油漆专卖店内,记者看到一款乳胶漆包装罐上,只有环保认证的“十环认证”标志,没有“中国驰名商标”标志。

  而记者走访时也注意到,各大卖场店铺对驰名商标的热捧正在淡化。在一些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专卖店,没有一位销售人员主动提及该店品牌是驰名商标。而当记者提到驰名商标的话题时,还有销售人员表示,“驰名商标并不代表品质就一定好,还要看产品本身、看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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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