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28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的主旨讲话,深刻阐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性贡献和重大现实意义,强调中国将继续做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率,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下午5时10分,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缅甸总统吴登盛、印度副总统安萨里一同步入会场。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共同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就是要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弘扬这五项原则,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共同建设合作共赢的美好世界。习近平提出: 第一,坚持主权平等。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各国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各国的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来管,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第二,坚持共同安全。我们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推动建设开放、透明、平等的亚太安全合作新架构。 第三,坚持共同发展。我们要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推动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第四,坚持合作共赢。我们应该把本国利益同各国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坚持同舟共济、权责共担,携手应对全球性问题。 第五,坚持包容互鉴。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和平共处、和谐共生。 第六,坚持公平正义。 习近平宣布,为表彰和鼓励更多人士和团体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政府决定设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谊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卓越奖学金”。 背景资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立6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主席多次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愿意在和平、互利及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来总理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访问中,周恩来总理分别于28日和29日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并共同倡议将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 60年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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