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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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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救人被判非法行医?
南京中院称不实

  新华社电 针对27日网传“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李芊医生列车助产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而被法院判决赔偿”一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表示,当地法院未受理过相关诉讼,北医三院官网上李芊查无此人,法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27日,网上流传一篇内容为“北医三院医生车上抢救产妇,与家属产生纠纷,被南京法院判定为非法行医并赔偿”的帖子。该条题为“职业医生火车急救产妇,南京法院判非法行医”帖子称:“2014年1月21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师李芊在列车上帮助产妇生下孩子,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为内容涉及医患矛盾、社会道德等社会热点,该帖在网络论坛和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网友在为“李芊医生”鸣不平的同时,还表示了对“法院判赔”的不满,甚至有网友将此事与“彭宇案”对比,称之为“阻止医生挺身而出的道德恶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上午对外发布声明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该法院从北医三院官网核实发现医院没有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南京两级法院欢迎人民群众的监督。

  据悉,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此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该法院正与北医三院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核实“李芊医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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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