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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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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亲水游事故多发

有关部门:景区需增强安全意识

  

  

  本报讯(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顾淑敏) 目前正值暑假期间,不少市民纷纷利用孩子这段难得的空闲时间去参加各类游乐活动。然而,近期多发的旅游事故,却为暑期安全出游敲响了警钟。

  28日上午,网友“起了十次用户名”在我市一家本地论坛上发帖称,上周末,他开开心心去东钱湖水上乐园游玩,不料在“彩虹滑道”上挂了彩。“手肘被割去了两厘米长的肉皮,时隔一晚,伤口还在流血。”据该网友描述,该景区的游乐设施之一———彩虹滑道颇长,整条滑道是一节一节接上去的,接缝处有一道道“口子”。随后他跟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该网友还表示,当天他在曲线滑道的黄色滑道前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先后看见有四组皮筏艇翻覆,游客个个都是抱着头下来的。“就连工作人员也承认,这个滑道最容易翻船了!”他说。

  随后记者联系上东钱湖水上乐园景区的相关负责人。“我们每年开园营业,所有设备都需通过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不过对于游客反映的情况,我们将积极作出改进,如滑道接缝处都会进行及时的维护、修补。”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类似游客受伤事件近期在我市已发生多起。如上周六,突如其来的暴雨导致河水水位上涨,20余名游客在奉化岩头古村漂流时集体翻覆,其中5人不同程度受伤被送医。

  在旅游景区因故受伤,事后的消费维权往往也是比较烦的。“去年暑期,象山发生的一起由儿童在景区摔伤引起的消费纠纷,历时大半年才成功调解。”象山消保委丹诚分会投诉处理专员称,当时,5岁儿童小希在象山丹城一家室内儿童乐园玩一个名为“儿童滚筒”的玩具时不慎摔飞出去,住院期间花费了20000余元医疗费,随后双方就造成原因争执不下。

  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他认为,对于游客人身安全,景区经营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从近期连续发生多起事件看,部分景区安全意识仍需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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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