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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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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后的索赔难问题

宁波签出“舌尖险”第一单

  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张文胜 陈云) 9月11日下午,塘溪镇的东新酒家向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今后,顾客在该酒家就餐时,万一发生食物中毒或摔倒等意外,可获保险公司相应赔偿。

  据了解,这是我市启动创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后,签下的第一单食品安全责任险。而我市之前并无此类险种。

  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而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消费者索赔难的问题也引发了众多关注。据介绍,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而推出的一种保险。餐饮单位投保该险种后,如经营者疏忽、过失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不多,保额却不小。如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保费有一年1000元、1800元和3000元三种。如果发生食品安全责任或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累计赔偿限额为6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最高赔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此次,在我市率先投保此险的东新酒家,年营业额约100万元,投保这份保险一年只付了1000元保费。

  鄞州区餐饮与烹饪行业协会秘书长卢云华表示,餐饮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行业,而责任保险的引入,对餐饮业有好处:一方面,可以发挥第三方的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受害方可以得到经济赔偿,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9月4日宁波启动创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时,就已经提出,将推行包括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服务民生的责任保险。

  保监会日前表示,已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沟通协调,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拟以两部委名义联合印发。而我市目前正着手推进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在部分领域和行业试点,正是为开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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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