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陈荔) 昨天上午,在梅山踏海路与港湾路交叉口,两辆工程车涉嫌通过消火栓偷水,被北仑城管梅山中队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 昨天上午9时许,梅山中队执法人员接获群众举报,在踏海路上有两辆工程车正在偷消防用水。于是,城管执法队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进行查看。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两辆工程车正停靠在踏海路与港湾路交叉口,两根橡胶皮管连接着涉嫌车辆与路边的消火栓,消火栓里的自来水正快速流入工程车的水箱,路面上已经洒了不少清水。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并对肇事车主进行调查询问。 经初步调查,工程车为梅山某家企业所有。由于车辆在行驶途中发动机会发出大量的热量,因此需要大量的水对发动机进行冷却,为了节省点水费,企业就把主意打到了消火栓上,想出了偷水的招数。不料,才第一次偷水就被逮了个正着。随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到自来水公司补缴了1200元的水费,并到梅山中队作了详细的询问笔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北仑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擅自取水。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管理,除火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开启公共消火栓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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