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城管局的消息,前天,我市首次成功通过网络拍卖了两处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 根据本月实施的《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载体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的,其载体使用权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取得,这也是新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首次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网上拍卖。 网络竞拍的两处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位于日新街、法院巷地下通道,总计拥有76平方米的19个广告位,其中包括30%的公益广告位,使用期限为3年。经过20余轮的网上竞价,宁波一家广告公司以溢价45.6%的高价拍得。边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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