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通讯员 储昭节) 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近日,国家财政部下发通知,2014年我市43家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金额6420万元,获得支持的单位个数和金额均为全国计划单列市之首。 根据工业和信息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文件要求,我委采取网上征集、培训辅导、公开申报、专家集中评审等办法,推荐上报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51个。 我市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公共服务机构中,16家为融资性担保机构,这些担保机构2013年共为310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担保,担保业务总额达到90.23亿元;27家为公共技术、小企业创业集聚、企业培训、信息与小微企业运行监测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2013年共服务中小微企业17176家,其中小微企业1149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