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宁波/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发布“历史建筑”征集令

有料赶快报市规划局

  本报讯(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叶建明) 有“古建老宅”线索?赶快去报料吧!市规划局发布信息称,邀请市民共同参与市区范围内历史建筑普查活动。凡是符合相关条件,未列入文保单位(点)的老建筑,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即日起至明年4月30日,凡是有这些老宅子的照片、图纸、文献等相关资料的市民,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市规划局报料。

  据悉,我市第一轮历史建筑普查日前启动。在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普查调研的同时,相关部门向全社会发出“征集令”,征集历史建筑信息线索。

  此次征集的历史建筑范围,主要是宁波市区,即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和北仑行政范围内。推荐对象需要达到一定“房龄”要求,以及符合相关条件。

  “一般来说,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且建成在50年以上,才能算做是历史建筑。”本次普查活动组织方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果是建成30年以上、不满50年,具有显著时代特征、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建筑,也可以推荐为历史建筑。”

  除了“房龄”硬杠杠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老宅子都可推荐:1.建筑样式、结构和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2.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3.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品;4.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5.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6.名人故居;7.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其他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邀请市民一起参与普查活动,抢救‘宁波记忆’。”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推荐的老宅子最终被确定为历史建筑,那将被挂牌进行保护。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历史建筑的地址、名称等现状情况,建筑特色、价值等推荐理由,以及反映建筑特色和价值等的照片、图纸、文献等资料。

  信函请寄:宁波市江东区江澄北路575号规划大厦B502(邮编:315042);电邮地址:nbghj@ningbo.gov.cn。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