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 冬季的取暖电器质量如何?前天,宁波市质监局公布了2014年四季度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情况,共抽查了慈溪地区20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5%。不合格的有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耐热和耐燃、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项目。 这20家企业生产的室内加热器产品包括石英取暖器、暖风机、电热油汀等。不合格的3批次产品分别为:慈溪市附海康源电器厂生产的NSB-1000小太阳取暖器,慈溪市鹏翔电器有限公司的NSB-200室内加热器,慈溪市鑫码电器有限公司的MS-802室内加热器。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电暖器产品为国家实行强制性安全认证(CCC认证)的产品,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选择具备“CCC”认证标志的产品;优先选择知名品牌,对非知名品牌的产品,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牢靠,说明书是否齐备,产品的外观质量如何,电源线质量是否可靠。 此外,电暖器产品在使用时也有讲究。固定式器具如浴霸、壁挂式电暖器等,一定要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正确安装,注意安装高度、与周围易燃物的距离等。便携式电暖器在安放时应与周围木质壁板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远离窗帘等可燃物品。电暖器产品不能直接安放在固定插座下面,以避免电暖器产生的热量对固定插座带来不利影响。电暖器产品消耗功率相对较大,应避免与其他大功率电器同时使用,以免引起线路故障或跳闸。大部分电暖器产品均不允许直接覆盖衣物等用品,产品上一般会有禁止覆盖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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