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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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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死亡后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可以继承

  晚报读者“小陈”:我一个同事还没退休,在职时候意外死亡了,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能退吗?如果能要怎么退?

  我们来帮你: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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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