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 一次脑出血,让宁海人潘大伯3次住院,花掉了33万多元。“新农合报销15万元后,原以为剩下的18万元都要自己承担,没想到,大病保险给我报销了7万多元。最终自己承担10万多元。”潘大伯说。记者昨天从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获悉,截至2015年2月底,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中,宁海、象山两地共赔付大病保险1842万元,赔付6095人次。其中超过5万元赔款12人次,超过10万元赔款4人次,解决了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2014年,宁波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资格招标及选择性谈判,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承办象山、宁海两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建立了“一站式结算”大病保险服务平台。 据了解,2015年两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续签工作正在进行,“经办”+“大病”的模式更加方便百姓,老百姓只要在新农合窗口提交资料,就能“一站式”服务,减少客户办理业务来回往返的时间,而保险公司利用数据信息传送能做到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同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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