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金 通讯员 薛楠
一套普通的出租房,两个多月竟然“用掉”2700吨水,水费上万元,房东、租客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却一直查不出水量“爆表”的原因。租客和房东因为谁来担负这笔巨额水费闹上法庭。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天价水费引发的离奇案件。
水量“爆表”引发纠纷
余先生承租了郑女士的一套出租房用来做典当生意,双方约定租赁期内水电费等均由余先生承担。入住以来,双方相安无事。没想到,承租后第三个月的一份水费催缴通知,使两家陷入了一场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余先生第二次接到水费通知的时候,着实令他吓了一跳,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用水量高达2700吨,水费也有1万余元。
余先生感到纳闷,自己平时也就抹抹桌子,拖拖地,连洗衣做饭都没有,怎么会用了那么多水?便一口认定水表出了问题,拒绝缴纳水费。
而郑女士也因此感到不可思议,自己的出租房从来没有过这么大的用水量,况且余先生的承租房内仅有两个小口径的水龙头,任凭怎么流,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水量。
之后,郑女士委托自来水公司对水表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自来水公司多次催缴水费,并且因郑女士未缴纳水费,将水表拆除,影响了该房屋的正常用水需求。不得已,郑女士自己缴纳了1万多元的水费。在缴纳完水费后,郑女士多次找余先生协商水费的承担问题,但都不欢而散。最终郑女士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余先生告上法院。
租客承担了30%水费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自来水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到,该房屋即使24小时不间断且水流量开至最大,每天产生的用水量也仅为38吨左右,两个月时间也达不到水表显示的用水量2700吨。另外,到郑女士的房屋处进行了实地勘查,并未发现有漏水情况发生。承办法官同时调取了该房屋三年内的用水清单,并未发现异常。
虽然出租房的水表经检测为合格,并有相关的检测报告,但余先生还是怀疑水表有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用水量超过了两个月的最大用水量,且余先生所经营的业务根本无需用如此多的水,水表显示的用水量明显不合常理,两方都不能说明用水量“爆表”的原因。在此情形下,郑女士不能证明余先生存在超常规大量用水的情况,另一方面,让余先生承担全部的水费显失公平。依据常理,法院酌定该两个月的用水量为事发前房屋的平均用水量,考虑到余先生愿意承担30%的水费,这笔费用远大于之前的平均用水量,最终法院判决余先生向郑女士支付30%的水费,并驳回郑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隐性漏水情况需警惕
昨天,记者咨询供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得知,一般情况下,水量异常主要有水表有问题、抄表人员抄错以及水管漏水等几种情况。如果没有抄错,水表也没问题,那很可能就是水管暗漏。
“检测的时候没有漏水,不代表之前没有漏过水,很多隐性漏水情况住户很难发现,特别是像抽水马桶等器具,使用的是橡皮圈密封,一旦密封圈松动就会漏水,漏水的时候不注意根本看不出,甚至漏一段时间后又自动不漏了也有可能。楼道住户隐性漏水很多是抽水马桶引起的,占90%左右。”工作人员表示,住在老式楼房或者群租房住户最好定期检查水表度数,出远门时最好将总阀门关掉,这样可以避免或减少漏水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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