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4月24日发布通告称,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脉注射液近日在广东省发生不良事件,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寒战、发热症状。涉事药品批号为14081413,有效期至2016年8月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先后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核查,对该药企涉事批次生脉注射液进行召回。 对此,宁波市市场监监管局迅速开展问题药品的全面排查工作。经核查,其中流入宁波的有1200支,全部由宁波久久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给浙江大生医药有限公司,大生公司销售给奉化市中医医院720支,销售给镇海龙赛医院480支。经对上述2家医院核查,现已全部使用完毕,目前该批号库存为零。 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2014年8月至今,我市未接到过此批次注射液导致的不良反应报告。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企业暂停经销和使用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他批次注射液。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该企业其他批次产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随时作出应对,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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