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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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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区划规定看仔细

  本报讯(记者 成良田) 宁波老三区以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在上周都发布了小学招生政策。根据各区教育部门规定,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同时规定适龄儿童属于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租赁房(指国家直管公有住房)或非成套房等,而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自有住宅房的;家庭住宅房已出售或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空挂户口)的;户籍挂靠在区内某单位集体户口的。

  此外,江东区、江北区规定: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服务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海曙区、江北区还规定:因投亲靠友等其他挂靠,临时挂靠等造成人户分离的,也不视作服务区学生。

  海曙区另外规定,在海曙区无户籍但父母有住宅房(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亲),并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到房产所在的服务区小学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安排学校入学。

  高新区则规定:其他各类有高新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如有户无房、集体户口等),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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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