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作为一部爱情题材的青春偶像影片。我想黄晓明和杨幂的联袂演出就是这部《何以笙箫默》的最大意义了。它是灯光师在过于抒情的柔光映照下,将同名电视剧中的重要片段拼凑起来的一个颇有些MV气质的片子。这样的“简缩版”最明显的特点便是仓促和粗糙。和《小时代》系列影片相似,尽管谤满天下,但此片的票房似还不错。然而商业上的成功并不能掩盖艺术质量上的败迹。电影版《何以笙箫默》之所以引得众人吐槽,并非毫无缘由。 首先,其剧本源于一部流行于10年前的网络小说。顾漫的原著是晋江文学网上的连载故事。刚面世时,鉴于作者对两位主人公的形象塑造还算生动鲜活,所以赢得了一众小女生的青睐。但时过境迁之后再来认真审视这部作品的话,也就是男主人公爱上仇家之女后所经历的一段坎坷情路。这样的情节在文艺复兴时期,出在莎士比亚笔下,那是不朽的经典《罗密欧与朱丽叶》。但400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想靠着这人们早已耳熟能详的一套再来吸引观众,就难免会显出强弩之末时的力所难逮。而且就电影改编而言,不仅二度创作的选择时机严重滞后,而且改编时也没结合电影这种媒体方式进行必要的扬长避短,反而使本来轮廓清晰的人物性格变得模棱两可起来。 其次,画面呈现不伦不类。镜头语言的叙述原本要比文字更为直观,而电影版生生破坏了这个优势,采用了“倒叙不似倒叙,插叙不似插叙”的凌乱叙述法。故事的展开,其间毫无线索和时间轴可言。场景几乎全凭剪辑师的喜好,在当下、七年前、上海、美国这样错乱的时空中交错切换。索性这些片段拼接得严丝合缝也就罢了,可连缀一切的是一条男女主人公逻辑混乱的情感线:前几分钟,两人还青眼对白眼,转瞬已拥吻在了一起。方才何以琛还用侮辱性的语言贬低着用情不一的赵默笙,一会儿工夫,他们一个西装革履,一个蓬头垢面,在愚人节里领了结婚证,夫妻双双把家还了……且不论观众们是否吃得消这“飞流直下三千尺”风格的剧情演变,难道演员在揣摩人物的时候也如此具有跳跃性思维吗?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中的男女不能用常人的智商去衡量”?而摄影灯光也是剧情之外一处徒劳无益的“创造”。也许主创的本意是借助光影特效给影片添上一层如梦似幻的浪漫情调。于是便为了唯美而唯美,大量采用逆光、柔光的手法,给演员们本就英俊、美貌的脸庞上加了一种仿佛是来自手机软件的美颜效果,结果导致画面严重失真,给观众以虚无、造作的印象。其实,与其舍本逐末地追求外在渲染技巧,不如扎扎实实揣摩情节进展,进行规范而能真正打动人心的叙事呢? 再次,人物本身也失去了光彩。原著情节尽管老套,人物形象还可圈可点。比如何以琛就是个非常容易吸粉的形象。他是风流倜傥、事业有成的大律师。坐拥江景房和宝马车,且一心只爱伊人,分手七年仍然痴心不改,婚后也还能时不时制造点浪漫情调给人以惊喜。他没有特异功能,但综合实力和来自星星的“都教授”也有得一拼了。至于赵默笙,则是个阳光、纯真、坚韧的女孩。偏偏这两个人物到了黄晓明和杨幂身上,一个是一脸“怨夫”、“弃夫”的哭丧脸,一个则是一副“无知者无所谓”的自由表情。归根结底,还是表演上不够用心。加之电影将所有矛盾都倾注到了何以琛对自己爱上不该爱之人的心结上,所以黄晓明几乎从头到尾不是紧蹙着两道硬挺的剑眉,就是哭。贴心的导演不忍心看着演员进行如此孤立无援的表演,还穿插了幼时的何以琛看见父亲从高楼坠下的模糊影像加以辅助。不过这样三番两次的强调性补叙既占了宝贵的戏份,也令人生厌。赵默笙的情感逻辑同样叫人难以捉摸。当何以琛问她是否愿意重续前缘时,她的回答叫人大跌眼镜。一句含糊其辞的“我在美国结过婚”,自缚手脚将彼此双双投入了一个莫大的误会当中。看到这里,真不知道我们该感慨赵默笙的情商不高,还是悲叹她的智商有限了! 一般而论,一流小说往往因为本身在文学体裁上近乎完美的呈现而使得由它而衍生出来的影视作品反而很难在艺术上达到与之匹配的程度,倒是那些于文本上还有足够拓展空间的小说能给电影、电视改编者以自由、宽泛的发挥余地,成就上乘之作。电影《何以笙箫默》却与上述论断好像全然无关。这部小说已有了还颇可一观的电视剧版本,所以说在改编上并无“死穴”存在。电影版的失败完全在于导演太过迷信两位主演的偶像魅力,同时误以为电影可以仗着“人保戏”来获得成功。然而现实是,这部电影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形式大于内容”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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