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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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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报假警
声称遭到抢劫

  本报讯(记者 张寅 实习生 钱天乐 通讯员 李绩 李效羽) 8月19日晚上10点多,石碶派出所接到鄞州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石碶街道冯家村附近有群众报警遭到抢劫。两名刑警带着一队协警赶往现场,却发现所谓的“抢劫”警情只不过是一对夫妻在吵架。

  经询问,刘姓男子和吴姓女子已经结婚十来年了,育有3个孩子。两人正在闹离婚,他们自己写了一张协议,约定3名孩子由两人轮流抚养。

  最近3个月,孩子轮到母亲抚养。刘某多次来探望,嫌孩子母亲给他们吃得不够好,当天晚上为了这事又与吴某争吵起来。随后两人大打出手,刘某抓掉了吴某的耳环,吴某就报警遭遇了“抢劫”。

  在派出所,警方对双方进行了教育。考虑到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只是对吴某浪费警力的不当行为给予了口头警告。

  民警说,谎报警情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更为严重的,一旦报假警引起大恐慌,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谎报警情的事,发生的还不少。今年5月17日,奉化莼湖镇一男子为找债务人,虚构事实报假警,结果债务人虽找到,自己却因违法被处罚。因谎报案情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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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