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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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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获利5万元

90后“微商”卖烟被抓

  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魏溪) 没有烟草专卖许可,也不是在固定的经营场所,只因获利丰厚,90后安徽小伙铤而走险在网上开始非法卖烟。短短8个月,小伙不仅获利5万余元,还发展了好几个下线。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平台非法售卖香烟的刑事案件,案中的这位90后“微商”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而在他这条假烟销售链中的上下家也悉数被抓。

  安徽小伙汪某今年20出头,平时喜欢上网逛贴吧、刷朋友圈。去年4月,他在贴吧里偶然看到一个广东人正招销售卷烟的代理,心想这是一个不错的生财之道。于是,在明知这样做是违法的情况下,仍与对方取得联系,谈妥了相关条件后,立马购买了第一批“品牌”卷烟,开始做起了广东人的代理。

  货到之后,汪某便通过微信平台开始对外宣传、销售,在网上与慈溪客户谈妥品牌、数量及价格后,客户就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汪某支付烟款,汪某则通过快递公司发货给客户。因汪某的销售价格同比市面上的低廉,他的生意开始红火了起来。

  在连续从广东的供货商处补货10万元左右之后,汪某又开始寻找售价更低的供货商,改变单一的进货渠道。不仅如此,他还发展下线,做起了其他卖家的供货商。

  就这样,直到去年12月,汪某被抓获,其在网上非法卖烟的销售金额已达26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经技术鉴定,在汪某出租房内查扣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他也对自己在网上贩售假冒卷烟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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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