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昭艳 通讯员 周哲 朱敏敏 于铁军) 昨日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宁波、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局正式启动进口通关一体化模式,这标志着这12个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一体化新模式全面实施。 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模式的实施,将使区域内的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给宁波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据了解,根据相关实施方案,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主要包括“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两项举措。在去年8月17日,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局就已经全面启动出口通关一体化模式。这种转变减少了口岸换单环节,不仅实现了出口货物快速通关,还大大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据测算,原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2.5个工作日,成本约人民币200元;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检验检疫通关放行仅需约1个工作日,成本不足人民币100元,每批货物至少节省0.5个工作日,成本节约人民币100元。 检验检疫进口通关一体化模式启动后,据测算,原进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成本约人民币450元;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口岸放行最多仅需约0.5个工作日。每批货物进口通关放行至少节省1个工作日,节约成本至少人民币300元。 宁波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分析,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后,区域内的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将极大提高,将吸引更多项目落户长江经济带,提升地区经济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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