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都市汇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奥林80小区业委会追回公共收益金

  江北洪塘街道奥林80小区业委会在摸底调查后,发现有诸如摆摊费、广告费、通信公司基站费等许多不为业主所知的公共收益项目。经过努力,小区业委会终于向物业公司成功追回了公共收益金20余万元。

  据奥林80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于2009年交付,约有1600户人家。2012年10月24日,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韩俞当选为业委会主任。2011年3月,还在小区业委会筹备之前,韩俞等人就对小区的“家底”进行了摸查。“首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走访小区,了解物业公司的人员配备和员工待遇。然后从江北区物业办拉出了小区的平面图,了解小区的公共经营用房,还从各种途径了解小区里有哪些公共收益。”

  韩俞向记者简单列举了小区一些公共收益的项目:除了每年收取的小区地面停车费外,还有三家通信运营商基站费用一年5.4万元;小区废品收购“进场费”一年8000元;地下室仓库租用费一年1万元;摆摊费和广告费也不少……

  对小区的家底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之后,2013年年初,业委会邀请审计公司对物业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一查才发现,账目真的挺乱,很多公共收益没显示出来,连物业公司购买垃圾桶的钱都从小区日常维修基金里拿。”韩俞对此甚感惊讶。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业委会决定将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追回。2013年4月,业委会向物业公司正式发函。韩俞感慨地说:“这一路走得并不顺畅,物业公司起初不配合,我们就一直打电话,向公司总部投诉,甚至还和物业公司打过官司……”

  记者问道,“钱要回来了,那放哪里呢?”韩俞解释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业委会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因此,经多次努力,业委会在银行成功开设了一个名为“宁波市奥林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公共账户。业委会账户收到了物业公司汇来的20余万元公共收益。对于这笔钱的安全使用,韩俞表示业委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若1000元以内,需主任签字;5000元以内,需主任和另一位业委会成员共同签字;若10000元以内,则需要业委会半数成员同意……”

  韩俞表示,追回的公共收益将用作小区8年后的“养老金”,支出明细会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公示。韩俞坦言,在与物业公司长期的“较量”中,他感觉“很累”,有时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往往两边都吃力不讨好。记者 边城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