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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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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业委会为何没有当好“看门人”

  本报讯 (记者 边城雨) 上周六,一场看起来不起眼的新闻通气会,吸引了不少媒体记者参加。这个会议是由宁波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发起的,主要向公众通报目前宁波市业委会存在的问题及如何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据该会会长朱贤恩先生介绍,业主作为小区的主人,好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自己的“家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宁波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1000多家,但是有一半以上没有发挥正常的作用,没有做好业主合法利益的“看门人”,导致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被侵占或流失。

  据介绍,业委会没有发挥应用的作用的原因很多,首先是法律地位不明确。它既不是法人组织,也不是社团组织。业主委员会究竟能够承担怎样的责任,能否作为诉讼主体,对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失误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予以明确。目前业主委员会没有主管部门,导致主体地位缺失,几乎成为一个“空中楼阁”式的组织,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其次是一些业委会成员没有经过合法的渠道选举产生,其成员成为物业及相关组织的利益相关方,因为受制太多,在工作中难以施展手脚,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还有不少小区业委会不知道如何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部分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不到位或工作越位现象的产生。业主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不高,也让业委会成员感到工作很难做。据业主委员会协会常务副会长韩俞介绍,如果没有真正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大部分业主对参加业主大会缺乏关注度。同时,由于业委会成员是义务性工作,真正能够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屈指可数。 

  对于这些问题,宁波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韩俞建议,可以考虑将业主委员会纳入政府管理。可以先搞试点,比如对我市影响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业委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在尊重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同时,可将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作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方。在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宣传、业主代表名额的分配与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审核等方面发挥权威作用,真正帮小区组建一支高素质、有权威、能正确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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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