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三江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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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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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比肉贵

  ◎罗鹏飞 

  

  肉嘟嘟的小手,捧着一块香喷喷的胴骨,乳牙啃着骨缝肉,啃光瘦肉与肥腱之后,将胴骨倒转过来,像吹小号一样,舌头稍卷对着一端小孔用力一吸,小嘴嘬着了骨髓,眉睫舒展,一脸笑貌。从嘴唇至脸蛋,像涂抹了一层亮晶晶的东西。若是一不小心把滑溜溜的胴骨掉到地板上了,就涨红着脸哇哇地哭了,这是我家三岁半的外孙女吃饭时经常会上演的一幕。

  小外孙女已练就了擅长吃骨头的本事,大概是源于我也喜欢吃骨头,自己喜欢吃的菜自然多买,这恐怕是大多数家庭主妇或主男的习惯。自从我有了小家庭以后,提篮买菜这项义务一直尽责尽力,三十多年如一日,延续至今。

  1984年正月里,我与妻子结婚成家。妻子怀女儿时,没条件吃营养品,一年到头除了地产杨梅、瓜类、桃子、梨头外,难得有苹果等价钿比较贵的水果进门;坐月子时,只记得买过皮蛋,老年人说吃了皮蛋,以后头发不会白了;买过红枣,说是能补血;能吃到火腿、炖鸡,已经相当不错了。女儿三岁半时,体重还不足20斤。三十年后,轮到女儿怀孕时,凡她想吃的东西,都能办到,海鲜、河鲜随她挑,只问口味配胃口,不管价格有多贵,几十元一斤的进口车厘子、猕猴桃等高档水果轮番进门,天天不断。外孙女刚三岁半,体重已30多斤了。

  上世纪80年代,我在部队当军官。每次探亲,无论在丈母娘家吃饭,还是由妻子购买食堂饭菜,或者在14平方米的住宅房门口生煤炉开临时小灶,我都喜欢吃荤菜,最好是红烧肉、狮子头、烤鸭之类的荤味,凡肉食就喜欢,越肥越好,吃着过瘾、解馋。老丈人总对邻居说,阿拉女婿部队吃惯啷哉,吃肉胃口相当好,难得做人客来,我天天给他买肉吃。其实当时我的工资才六十多元,哪有条件餐餐吃肉。

  那时卖肉不拆“骨头”,大家都挑肥肉买。“贱骨头”就是一句贬损的话。菜场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出现肉、骨分开销售,我记不起了。随着肉、骨分开买卖,骨头不但有了单独的价格,且逐渐形成了骨头比肉贵的形象。为了佐证客观事实,以2015年6月18日余姚城区南雷路某超市标价为例,夹心肉每斤10.8元,后腿肉每斤10.99元,纯精肉每斤12.8元;胴骨每斤13.8元,排骨每斤19.8元。即使剔净了肉的杂骨,仍然能卖到肉价钿。胴骨肉少、骨粗,更是奇货可居,时常扑空。就在写本文的当天,我在菜场买了半只胖头鱼头,15元一斤,切下的半条鱼身,只卖5元一斤。鱼头比鱼身贵,粗粮比细粮贵,骨头比猪肉贵,这已成为普遍现象。 

  以前过节请客讲究炖肘子、东坡肉、全鸡全鸭,现在逢年过节不买肉进门的人家不少;请客吃饭,一般的猪肉也摆不上餐桌。小吃摊上,各类骨头煲是煲中翘楚。

  近年我买菜,除了买些骨头熬汤外,最喜欢时令蔬菜,特别喜欢买笋,冬笋、春笋、鞭笋随市而买,4月买了一株白嫩甜脆的“黄泥拱”毛笋,不到三斤,付了30元钱,单价超过10元一斤,也不肉疼。河里的鱼虾不吃死的,海产品不新鲜也不会买,粮食在餐桌上的比例越来越少,水果与主粮参半吃已经作为新的生活习惯,凡油腻的东西都不想吃了,代之以素食为主。菜篮子的变化,虽然是一个渐变过程,但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新时代的生活气息。这种餐桌消费的结构性变化,相信大家也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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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