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周敏杰 邵滢 昨天,慈溪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作为宁波市首个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慈溪自今天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计划经济体制下,原有的户籍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曾在加快工业化、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流动人员增多,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暴露出严重的不适应性。 21项配套政策已相继发文实施 早在2012年3月,慈溪市就已被宁波市确定为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三年筹备,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正式成立,并起草了《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宁波市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慈溪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并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同时,消除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布局和就近转移,加快形成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慈溪市政府的指导协调下,认真梳理了25项配套政策文件;其中农村经济合作股份制改革、居住证申领暂行规定、农村土地登记确权等21个政策,自2012年全面推进的慈溪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中相继已发文实施。 今起执行4项新政有所变化 而从今天起开始执行的新配套政策文件有4项,分别是慈溪市公安局牵头制定的《慈溪市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慈溪市农业局牵头制定的《慈溪市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慈溪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和慈溪市教育局牵头制定的《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这4项文件的内容来看,部分政策在户籍改革实施之后,将有所变化。其中,在落户政策方面,只要是在慈溪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落户,可以在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市内户口迁移不受住房面积限制,市外人员购房落户由原人均面积20平方米以上调整为整套房屋面积54平方米(含)以上。投资人员落户的,由原在该市投资经营的个体私营企业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调整为50万元(含)以上。 同样,户籍改革实施后,对当地儿童、少年的教育就学安排也有较大调整。如,就学儿童、少年户口须在施教区内,父母在施教区有房产但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视作房产所在地学校学区学生,当其他几类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人数少于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的则由户籍对口学校安排入学。 “也就是说,调整后,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而无房产的;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视作学区生。这充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慈溪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这样告诉记者,招生政策调整后,意味着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不一定能就读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学校将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按照上述先后顺序分批次录取。若完成上述3类情况招生后,尚有较多空余学额,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有房产、而无户籍的,可按照房产证获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儿童、少年在该校就读)。 此外,对于原农业户口的不少居民而言,社会保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再生育政策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方面等这些普遍关心的问题,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都将延续使用户籍改革前政策。 提醒 今天宁波市所有户籍窗口停办业务 另外据悉,因户籍数据备份和业务系统升级等工作,今天0时至24时,宁波市范围内所有户籍窗口停止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宁波市公安局提醒,急需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的群众,需提前或延期办理。此外,宁波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慈溪市公安派出所新打印的《居民户口簿》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老户口簿不要求马上更换,当地市民如有需要,可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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